魯凱族的工藝中以織品、刺繡及木雕最為人所熟知。魯凱族的工藝,以日常用品為主,工藝藝術有陶壺、木製品、竹製品、竹籐編器及編籃、月桃莖編器及編蓆、植物纖維製品、皮革及皮囊、匏瓢、骨角牙及金屬製品等;紡織與刺繡亦甚精湛【田哲益,2002】。
其中月桃的編織品在沒有彈簧床的時代,月桃編織的月桃蓆,是家裡必備的日用品月桃蓆有冬暖夏涼的作用,也是魯凱族人一項獨特的手工藝品。月桃還能編織細緻得籃子,嬰兒的搖籃、針線盒等豐年祭中長串的粿「阿拜」,最外面的那層,就是月桃的葉子。(圖1)所以可見月桃,是魯凱族人生活中相當重要的東西。
(圖1):月桃編織材料 圖片提供:黃芳琪
一、 陶壺
陶壺廣見於魯凱族與排灣族的社會中,這種形式獨特的陶壺製作技術早已失傳,因它是祖先流傳下來的,所以被族人視為無價之寶,而且是貴族、英雄、望族家的標幟之ㄧ,象徵著名份與權利。因此,大多數有價值及各種類型的陶壺都在大頭目手中。
陶壺被視為族人傳家之寶,也是魯凱族貴族家中的重要結婚聘禮之一,除作婚聘物外,決不隨意贈送給別人。陶壺另外一種用途是頭目間相訪,相互承認彼此有對等名份時,必須舉行「觸摸陶壺之禮」【歐威尼.卡露斯,1993】。
陶壺的造型有菱形、圓形及花瓶形,有的則有突起的乳釘與把手。陶壺在壺面表面浮雕上的傳統圖紋,包刮有百步蛇紋形、人形紋、太陽紋、圓圈形紋及三角形紋等。魯凱族數種陶壺中,其中以壺肩有重圓紋或蛇行紋者最為重要。根據其外形的樣式及表面的花紋分類,一般學者將陶壺共分為七個等級。其中一至四等級較為高貴,屬於貴族所有,其通常上端浮雕百步蛇或人像紋。而五至七等級為一般平民百姓所擁有,其上沒有浮雕與圖飾【田哲益,2002】。(圖2)
(圖2):魯凱族傳統陶壺
二、 雕刻
魯凱族以巧於木雕著名。尤以大南社得人像木雕,為原住民中最具特色者,地主頭人之宗家、部落公廨中,皆有巨型浮雕。雕刻的對象有各宗支祖先及部落英雄雕像,在重要器物上亦施以雕飾。雕刻最常使用之主題,主要以人首和蛇身為主,惟其紋樣與排灣族略有不同,喜用兩蛇相背紋與太陽紋,巨型穀桶與方板的雕飾,可認為魯凱族最具色之雕刻器物【台灣省文獻會,1972】。
魯凱族男子擅長於木雕及石刻,所雕之圖樣以人物、百步蛇為主,間雜線條簡單之幾何圖形,或雕於石板、石桌、石凳、靈柱、屋簷、木臼、湯匙、酒杯、木梳、……等。
魯凱族的雕刻以平面為主,立體之雕刻製品較少,雕刻常見於頭木家屋內之中柱,或屋外廣場上的柱上及部落集會所中。人頭、百步蛇、陶壺等圖案屬於貴族階級的;平民階層使用之圖案大多以日常生活為主題,如狩獵、耕作等,且雕刻師仍必須遵守著有相關的事蹟才能刻上某類圖案的傳統【田哲益,2002】。(圖3),(圖4)
魯凱族的裸像浮雕大多是祖先或頭目的雕像,其主要雕刻在家屋中的主柱上。其為族群象徵的圖騰,凸顯在原始藝術的表現當中,浮雕代表著魯凱族的精神,也是最直接的象徵。在屋內它是家人心目中的重心,也是貴重的裝飾品;在屋外它被當成祖先的化身,用這種藝術來緬懷先人。
(圖3):魯凱族家屋主柱
(圖4):刻有百步蛇紋之木桌
魯凱族以小米、芋頭等澱粉類作物為主食(圖5),喜用石板烘烤芋頭。他們喜歡把粟或芋頭搗碎,加入獸肉扮成餡料,用月桃葉包著製成的食物叫「阿拜」。此外,魯凱族有超高的狩獵技巧,各種飛禽走獸都是他們食用肉的來源。主要糧食有粟、旱稻、甘藷、芋頭為主糧,又以粟與芋為多,日據時代水稻已漸漸代替粟,它與旱稻成為主要糧食作物。
(圖5):魯凱族傳統食物 圖片提供:黃芳琪
魯凱族傳統雜糧有樹薯、黍、稷、玉蜀黍、花生、赤豆、南瓜等。以前日常飲食有粟飯、稻米飯、粟粥、粟米飯團、糯米包、糯米糕、糯米飯、粟米便當、粟糯等,以及帶皮煮芋(圖6)、削皮煮芋、烘芋及煮薯等【田哲益,2002】。
(圖6):水煮芋頭 圖片提供:黃芳琪
魯凱族傳統原有農業型態為山田燒墾,農作物有小米、芋頭、地瓜、落花生、黍、稻、麥、山芋、……及檳榔等【衛惠林等,1995】。其中以小米、芋頭及地瓜為主要作物。小米是許多儀式中不可或缺的要素,遇有重要儀式,如結婚、結拜等才食用。芋頭則是族人日常生活的主食,烤芋乾是魯凱族與排灣族獨特的處理方式(圖7)。光復以後,族人在政府的輔導之下,從事造林、栽植果樹、香菇或蔬菜。在海拔較低的聚落,則在平地市場需求的引導下,種植芒果及檳榔,是族人栽植經濟作物較為成功的例子。
(圖7):烘烤芋頭 圖片提供:黃芳琪
狩獵是魯凱族一項具有重要社會意義的生計活動。狩獵是十分男性的領域,有非常嚴格的性別禁忌,女性不得碰觸獵具,如有違背,需舉行拔除儀式來去除可能的危險。狩獵是一項社會意義,則在於其能力的好壞是魯凱社會判斷男性的重要指標。在魯凱族傳統得住屋中,一入門為廚房,廚房的牆壁是男主人展示獵貨的主要地方。
魯凱族的主要獵物有山豬、山鹿、山羊、山羌,老虎(指石虎、雲豹)及大冠鷲因是發現聚落的功臣,屬禁獵之動物。而所獵獲之獵物必須分配給同去獵狩者及擁有該獵場之貴族地主。根據記載,狩獵除了滿足生計之需求外,亦有提升社會地位功能【喬宗忞,2001】。
狩獵同時也是魯凱人日常蛋白質類養分的主要來源。狩獵的方式隨季節變化,配合農事活動的週期來進行。例如,全聚落集體進行的燒山圍獵必須在農閒的十二月至二月間舉行,其他尚有分組出獵和個人單獨出獵兩種方式。狩獵方式的選擇涉及出獵路線的安排,距離遠近和獵場的選擇,也影響了獵物種類的獲取【王長華,1995】。
魯凱族人也在山溪捕魚,傳統捕魚方式主要隨和水流量的季節性變化而行,例如聚落集體性的毒魚活動,多選擇在十一月至三月的枯水期。其他尚有堰堵、撒網、做魚房取魚、及釣魚等多種捕魚方式,其進行時機和成員組合可任擇。飼養的動物包括狗、豬和雞三種。狗為獵犬,為各家所看重。豬主要作為儀禮中重要的牲禮,或作為交換財物的媒介物【王長華,1995】。
魯凱族服飾的式樣,色彩與排灣族大同小異,但以百合花飾的佩戴最為特殊。就女子而言,百合花代表了貞潔,就男子而言,代表善於狩獵的勇士。另外,陶壺、百步蛇紋、蝴蝶紋都是族人常用的圖案。百合花是魯凱族的族花,百合花飾有神聖、高貴、聖潔之意。百合花在魯凱人的心中,精神層次超過視覺上的美感,族人都拿來做冠冕和獎賞用,只有勇士和守節的女人,才可以配戴【田哲益,2002】。
一、 衣飾的材料
魯凱族的服飾以十字繡及珠繡為主,而衣服有男女之分、年齡之分及階級之分。其圖案繁複華美,與排灣族的衣飾十分接近。服飾在原住民族群中除了保護身體的作用之外,還象徵著階級地位、祖先崇拜、表彰自我、流行時尚和美感的意義,因此其內容形式多變與多元。
佩帶方式大致可分為頭飾、耳飾、肩飾、手飾、腰飾及腳飾等,除了增加美感之外,也和服飾一般具有有配戴看身分地位,所以某些特定的飾品不可隨意佩戴。
魯凱族完全自行生產的主要素材有兩大類,一為種植或野生之植物纖維紡織成的布;一為利用獸皮加工製成的皮革。常用的植物纖維有苧麻(lekeleke)及lupu(一種草本植物)兩種。常用的皮革為山羌、山羊身體部分的皮,山鹿皮太硬則較少使用。此外猴子、熊、老虎(指雲豹何石虎)的皮亦都可以使用【喬宗忞,2001】。(圖8)
(圖8):魯凱族傳統服飾
二、 衣飾的階層區別【喬宗忞,2001】
魯凱族源於出生身分的階級制度與賴後天努力而獲取的階序關係,均清楚地藉由福市表現出來。階級地位表現於配飾、衣服圖案及材料;成就地位則表現於頭飾及衣服圖案。
已配是而言,琉璃珠是十分罕有而深受族人重視喜愛的,但只有貴族階級才能擁有,婚嫁、賠償才會流入他人手中。佩帶琉璃珠或穿著琉璃珠繡的衣物是貴族階級的表徵之一。在漢布初為魯凱人使用時,穿著漢布縫製的衣物亦曾是階級地位的象徵。另皮革之中,「老虎」和熊等禁獵動物的皮革,只有貴族階層才可以穿用。大冠鷲的羽毛,以只有貴族階層才可用作頭飾。
貴族階層使用之圖案以罕有、整齊為尚。魯凱族使用的繡法有緞面繡、直線繡、直線繡仿面繡、十字繡、鎖針繡及珠繡等。緞面繡為菱形或波浪紋;直線繡的圖案多為太陽紋、三角紋、曲折紋和剪刀紋。十字繡的圖案及富變化,但看似多變的圖案在族人主觀的分類中只有兩大類,即菱形和八角型,基本構圖靈感來自百步蛇背上的紋理。貼布繡的圖案以人頭、人像和蛇紋為主。珠繡有使用琉璃珠和細塑膠珠兩類,圖案較為自由多變,常見有戴羽飾人頭的抽象圖案、太陽、人頭等。(圖9)
(圖9):魯凱族傳統服飾
建築類型:
壹、 建築材料與類型
一般性之民居,大多以當地性之材料為主。而位居霧台鄉的魯凱族聚落亦然,而當地性建材主要為石板及木材為主。
魯凱族的傳統石板屋建築,冬暖夏涼,是實用又具特色的建築。此乃需到盛產岩石的山溪邊採集,再用斧頭或鐵器剖成一片片之石板疊砌起來。其家屋空間之構成,保有魯凱族人傳峊肮﹞妝~住意識,並記錄著魯凱族人生活及空間使用之變遷,值得欣賞與保存。
傳統聚落的家屋 (Dano) 是由主屋 (dadanane) 、附屬屋 (sanguparano) 及前庭 (latadro) 等三個基本空間所構成。主屋和附屬屋構成主要之內部空間,前庭則是外部空間。各空間之主要機能如下:
一、 主屋
為家庭中最重要的空間,負有睡眠、飲食、社交、宗教等各種行為之
功能,舉凡家庭相關之活動均以此為主要之場所,為一彈性而有機的空間。內部空間可概略分為主室和前室,主屋後方之主室為以石板架高而成石板床,前方之前室為一凹型之石板腰掛,白天為女子工作之處,晚上則為睡床之用。
傳統時期豬舍兼廁所位於主屋內,位置在入口側之他端,和主屋間僅以豎立之石板分隔。主屋另一特殊用途則是為埋葬往生家人之空間,家人死亡後葬於室內,其位置則位於親柱前方之空間。日治時期主屋之基本生活功能依舊,但已不再實施室內葬。民國時期隨著社會結構的變遷,主屋的功能也隨之改變。(圖10)(圖11)
(圖10):主屋空間石桌
(圖11):主屋空間木雕
二、 附屬屋:
附屬屋在家屋發展的過程中,所提供之功能較多改變也較明顯,其在傳統時期為貯放捕魚之網具和大鍋灶的空間,日治時期為豬舍和廁所之所在。
民國時期政府為推動生活改善運動,附屬屋即包含了廚房、穀倉等空間。而目前由於平地化生活模式及空間使用需求的增加,附屬屋已逐漸脫離主屋而建,且多為儲藏空間之使用。
三、 前庭:
前庭為家屋前方的開放空間,傳統時期地面以石板舖設而成,提供工作、社交及休閒等活動使用之空間,同時也是聚落通路的一部份。民國時期由於汽機車通行的需求,將之通路加以拓寬,而佔用了原有前庭的空間,使得前庭的功能進而萎縮或移入室內與主室空間結合。(圖12)(圖13)
(圖12):家屋前的涼亭
(圖13):家屋前的涼亭
貳、 建築構造型態
一、 傳統時期:
以因地制宜為因應,使用地方性之素材石板為主要之建築材料,構造方式以原始之疊砌方式構成承重牆結構,且未經材料連結,石板疊砌間會有孔隙存在,故室內會有間係風出現,造成夏季涼爽但冬季卻感覺增加寒意。由於石造結構不能有效抵抗地震力,以致傳統石板屋之損毀皆以傾倒為最多。(圖14)
(圖14):魯凱族傳統家屋示意圖
二、 日治時期:
家屋建構同樣以石板為主要之建築材料,構造方式仍以承重牆結構為主,於日治晚期牆面已有使用石灰或水泥加以粉刷,或以石板豎立以抵擋間係風,但抗震能力仍然不強。(圖15)(圖16)
(圖15):日治時期後整修之家屋
(圖16):日治時期後整修之家屋平面圖
三、 民國時期:
建築材料以出現混擬土及紅磚,已有加強磚造之結構系統,防風及抗震能力皆已增強。
四、 現代時期:
鋼筋混擬土的為目前之主要建築材料,可完全防風且抗震力較佳。
空間佈局:
傳統魯凱族的聚落皆以農耕為主,依其領域構成界定為生活空間、生產空間及防禦空間等三方面。依其機能而言,「生活空間」包括居住空間、公共空間等用途。「生產空間」包括農耕區、魚獲區、獵場及居住單元外之工作空間。而「防禦空間」則包括環繞周邊之山稜線、背山之聚落地形及聚落領域邊界之圍牆與城門等。(圖17)
魯凱族人口的分布,以屏東縣霧台鄉為最多,部落亦最為集中,全鄉轄有霧台、阿禮、去露、大武、佳暮及好茶等六個行政村共八個部落,各部落位於海拔500至1500公尺之山區地形,屬於依山型之型式。一般依山型之魯凱族聚落,其聚落空間領域一般特性說明如下:
(圖17):魯凱族霧台部落全景
一、 生活空間
魯凱族傳統之聚落大多屬自然成型之聚落(霧台鄉神山聚落為計畫型),家屋沿等高線配置。其在山腰處開挖整平,再利用石板築砌成長方型之外部架構,其左、右兩側之山牆及背面之牆面,皆以石板疊成駁坎形成結構體,屋頂則為前長後短之雙坡水斜屋頂,內部為石板舖設而成的地板,建材以石板為主。
活動中心、運動場等及其他公共設施。位於山地之部落,因年輕人外出就除家屋外,魯凱族的聚落內一般皆包含有村辦公室、派出所、小學、學或就業,居住者平日大多僅為老人及小孩,假日時外出工作或就學者才會返鄉及做禮拜。
魯凱族的主屋負有睡眠、飲食、社交、宗教等各種行為之功能,舉凡家庭相關之活動均以此為主要之場所,內部空間可概略分為主室和前室。傳統的頭目家屋中,在主屋之正中間有一親柱 (tadri) 為家屋中最神聖之處,主屋後方之主室為以石板架高而成石板床,前方之前室為一凹型之石板腰掛,白天為女子工作之處,晚上則為睡床之用。
傳統時期豬舍兼廁所位於主屋內,位置在入口側之他端,和主屋間僅以豎立之石板分隔。
主屋另一特殊用途則是為埋葬往生家人之空間,家人死亡後葬於室內,其位置則位於親柱前方之空間。日治時期主屋之基本生活功能依舊,但已不再實施室內葬。民國時期隨著社會結構的變遷,主屋的功能也隨之改變。
二、 生產空間
目前聚落的耕地大多在其居住地之鄰近領域,大多位於聚落鄰近之處。狩獵方面,傳統時期則需與鄰近聚落相協調,共同訂定領域範圍,狩獵方式及所捕獲之獵物分配則以魯凱族傳統之習俗為主。現在,魚獵及狩獵皆較少,農務上大多由老人在耕作。
三、 防禦空間
鄰近之聚落是否為同族群聚落,過去在防禦上皆為重要,主要以抵禦外族之侵襲為防禦之目的。而其是否位處居高臨下之有利位置,故在防禦上有較高的安全性之需求。
高山地區的原住民選擇住居的條件,一般以考慮(1)有飲水即便於耕種,(2)易於防禦,確保生命財產安全,(3)衛生良好,(4)過去不曾發生不詳之土地,(5)占卦吉祥等因素【中研院民族學研究所,1982】。
霧台鄉的魯凱族,一般依山勢而立之聚落其面向溪流而設,及為避免雨季水患及山頂強風侵襲,聚落皆設置在溪流的山腹處,因谷底少見陽光且太陰冷不宜居住,而泉水自山頂流下經過山腹,飲水較豐富之故。
聚落面向河谷背靠山岩,前後均有屏障易於防守,家屋的安排依山坡像梯田層層而去,耕地則主要在聚落下方處附近。
傳統時期聚落環境之選址,於自然環境上主要之考量為地形、地質、坡向、避風、水源、溫溼度、霧氣等因子。其是否免於水患及避風之功能,即居高臨下可監視外來的侵襲為聚落安全之首要考量,以及聚落居民取水之可及性等亦為重點。於社會環境上主要之考量為生活面、生產、信仰以及防禦等因子。(圖18)
(圖18):魯凱族建築空間佈局圖
建築過程:
位於中央山脈山地的魯凱族傳統之聚落,大多屬自然成型之聚落,其一般建在山腹形坡地上,家屋沿等等高線配置。一般在山腰處開挖整平,再利用石板築砌成長方型之外部架構,其左、右兩側之山牆及背面之牆面,皆以石板疊成駁坎形成結構體,屋頂則為前長後短之雙坡水斜屋頂,內部為石板舖設而成的地板,建材以石板為主,木材為輔。
石板屋建築的石材,係由溫泉溪採集而來的黑灰板岩及頁岩,經簡易加工,鋸成規則片狀的石板,然後堆砌成牆,再依石板的性質、硬度、大小等,分成柱子、牆面、地板、屋頂等材料。建築時不用鋼鐵,不用任何石灰泥,既可建造出魯凱族人獨特又堅固的房子。惟其不具抗震之能力,故在地震或年久失修後即無法長久保存完整。(圖19) (圖20)(圖21)
(圖19):石板的採集加工
(圖20):魯凱族傳統石板屋
(圖21):霧台鄉岩板巷石版家屋營建過程浮雕
石版屋一般之營建程序如下:【台灣省文獻會,1972】
1.奠基。
2.採伐建材。
3.平地基。
4.砌牆。
5.立柱。
6.上梁。
7.上頂板。
8.蓋石板。
9.安灶。
10.鋪地面石板。
11.安石床。
12上門。
過去居住於霧台鄉的魯凱族人以自己的雙手為長度之準則,共有六個不同的單位:(參考文獻:陳奇祿,1997:70)
1. 一尋(即兩臂伸展所及之長度)
2. 半尋(即自胸部正中至指尖之長度)
3. 一臂(即成人之臂長)
4. 半臂(即前膊部之長度)
5. 一指距(即伸開拇指與小指間的距離)
6. 一自小指尖端至拇指根部之長度
霧台鄉的家屋,平面多為距形,寬度長比深度大。屋內及前庭在同一水平面上,且均舖以石板。其家屋建造的第一步驟是「集材」,其意為準備建屋,材料有石板、木柱、木桁及木板等。
而位於中央山脈山地的魯凱族傳統聚落,大多屬自然成型之聚落。一般建在山腹形坡地上,家屋沿等高線配置,故需將建築基地開挖整平,其意為「整地」。基地之背後及兩側緊接切直之土地,則利用石板築砌成長方型之結構體,「疊砌石片以為牆」。築牆法只將大小石塊或石片鄉間重疊,而不用灰泥。在後牆與邊牆疊砌好後,即可「立柱」。立柱架好後,即豎立大塊之石板為前牆,然後在前牆上套架以簷桁。一般屋頂則為前長後短之雙坡水斜屋頂,多數屋頂為二層,內層為木板,外層以石板舖蓋。(參考文獻:陳奇祿,1997:70)
石板屋建築的石材,係由溫泉溪採集而來的黑灰板岩及頁岩,經簡易加工,鋸成規則片狀的石板,然後堆砌成牆,再依石板的性質、硬度、大小等,分成柱子、牆面、地板、屋頂等材料。建築時不用鋼鐵,不用任何石灰泥,即可建造出魯凱族人獨特又堅固的房子。惟其不具抗震之能力,故在地震或年久失修後即無法長久保存完整。
以下三社群多納聚落為例。傳統上多納的物質文化依象徵價值的高低可分為兩類,第一類型制素樸,無特別裝飾或圖紋,是一般平民所使用的物品與服裝;第二類則是表現百步蛇紋、陶壺紋、人頭紋、太陽紋、與蝴蝶紋等象徵圖紋的物品和服飾,琉璃珠、禮刀、陶壺、百合花、大冠鷲羽毛、和連杯等高貴物品,以及表現象徵圖紋和生活圖像的木雕、石雕等裝飾藝術。多納社區發展協會於2002年編輯的《文建會社區深度文化之旅—茂林魯凱原鄉巡禮》手冊,僅將第二類物質歸為「原始藝術」的範疇,第一類物質則未被納入。在第二類物質中,頭目和貴族的所有物,舉凡木梳、煙斗、木臼、木杵、木碗、木匙、酒杯、木箱、針線板、佩刀、長槍、木盾、手杖、警鈴、桌椅、連杯、床、家屋樑柱、橫樑、及石板門等,均雕有象徵圖紋和日常生活圖象等文化基本母題(郁德芳2002:15;多納社區發展協會2001:96),而巫師(多為女巫,神擇)的占卜箱、木偶和藥筒、全聚落性集體祭儀時負責主持祭儀者的道具箱、獵人的獵壺、勇士的刀柄和刀鞘、各家戶舉辦祭儀時負責將神水和酒灑在屋頂的各家長者的祭刀,亦均雕有象徵圖紋以增強其神聖性和力量(多納社區發展協會2001:96)。在內容主題方面,百步蛇紋、陶壺紋、人頭紋、和太陽紋的來源,是頭目家系的創生神話,象徵頭目及貴族身份的神聖性與崇高性,而蝴蝶紋的來源,據下三社人的詮釋,則是由於過去茂林鄉常出現蝴蝶漫天飛舞的景象,因此成為頭目和貴族的服飾圖紋,表示靈巧、漂亮的,跑得快的族人,能夠得到「蝴蝶」的封號(王美青2003:90-91)。
傳統上,較大型器具的製造和雕刻係男性所為,編織和刺繡是女性所為。平民所使用的物品及服飾由平民製作,而頭目和貴族所專有的日常用品、木雕和石雕,是由有天分或有家族淵源的雕刻師製作,專用的服飾則由頭目家系和貴族家系的女性縫製。雕刻師通常出身於貴族或頭目家系,因為象徵圖紋的知識主要為貴族和頭目家系所掌握,許多雕刻師從小耳濡目染,聽家中長輩講述關於象徵圖紋的傳說故事和意義,因此自然而然即成為其創作的靈感來源,不過並不是所有貴族和頭目家系的男子,均能成為優秀的雕刻師。報導人表示,天分也是很重要的,要懂得善用石材和木材來表現基本母題,而且要具備細心和耐心。同樣地,頭目家系和貴族家系的女性,亦熟知象徵圖紋的內涵和表現形式,因此手巧者往往能夠從中擷取服飾紋樣的創作題材。傳統石雕和木雕除了表現象徵圖紋外,亦雕刻出了社會生活,其中包括聚落的故事、出草、狩獵、祭儀、婚禮、勇士、及頭目像等。頭目和貴族往往將這些雕刻品裝飾於家屋外部和內部(同上:91)。
至今,魯凱女子額前所戴的百合花飾(bengelai)仍為族人最重視的貞潔象徵。以西魯凱群為例,百合花飾戴在額前,插在頭巾的下方,原是用真的百合花(baliagalai)對折,露出花瓣尖端一邊朝上,另一邊朝下,白色的花中間再加放一種稱為paula的金鳳花平置於額頭中間(大約10-14公分左右);但是目前,早已用白紙所剪出的一排花瓣圖形(五、六瓣之多)再用紅色的毛線夾於其中來取代之。其實bengelai是所有戴在頭上花環或果環的總稱,至於百合花飾的確實名稱應為tukipi,但仍較常使用bengelai的稱呼(許功明1993[1991]:12)。
好茶村女子凡是小時父母替她們作過kialidao儀式者,就有資格配戴第一層百合花,等到她們正式結婚時又可戴上第二層。然而,與目前所見最多兩層百合花飾之情形相異,村民記憶當中過去最多有戴至五、六層者,只是現在不流行戴兩層以上罷了。百合花飾的層數完全得力於儀式的次數,除了幼時的買百合花儀式,還有假結婚儀式、他人與父母所作的結拜儀式、以及此女一生當中正式結婚儀式的次數。總之,女子所戴的百合花飾層數與其家庭所舉行的儀式次數成正比,同時,還含有濃厚的道德規範與意義,成為社會制約的實體表徵(同上,頁12)。
男子雖無類似未婚女子在刺青或買百合花飾的生命儀禮中所作之大規模送禮程序(tualeveke),但也有一種為獵績優良獵人舉行的戴百合花儀式(整朵的或額飾皆可)。不論年齡,只要獵到了六頭以上公山豬,即可舉行此sia-bengelai儀式。不需殺豬,可是必須邀請全村頭目和所有獵人、長老在場,以饗宴方式進行(同上,頁12-13)。
以下三社群多納聚落為例。在當代觀光情境下,多納魯凱人將傳統祭儀重新組裝和詮釋,形塑出今多納聚落每年分別於七月和十一月舉辦的「小米祭」和「黑米祭」。儘管多納報導人均表示聚落自古以來即有兩個「豐年祭」,當代多納魯凱人的書寫和論述卻均較強調「黑米祭」的意義和重要性,而對「小米祭」僅是一筆帶過。因此,對多納人而言,「黑米祭」的重要性似乎高於「小米祭」。此乃因「黑米」是多納聚落特有的穀物,下三社群其餘兩個聚落(茂林和萬山)均無黑米的種植。因此,在當代觀光發展的脈絡下,多納新興意見領袖認為所有原住民都有「小米祭」,顯不出自己聚落的特色,便格外加強對「黑米祭」的宣傳,以使「黑米祭」成為多納的代表符號。在當代文化復振的脈絡下,多納新興意見領袖試圖藉由述說黑米的由來傳說,喚起族人對傳統信仰的記憶,藉由舉行「黑米祭」,喚起族人對傳統社會生活的印象,並藉由強調「黑米祭」的特殊性,凝聚族人的社區意識和文化認同,以及提醒族人保存和延續「傳統」文化(王美青2003:110)。
從「黑米祭」的策劃過程可知,它是在當代觀光情境中所出現的「文化展演」,舉辦了幾年之後,主要策劃的族人在2002年之時,希望進一步將它「生活化」,亦即在舉辦期間,除了公開展演之外,居民更能恢復在家中與家人共食稻米的傳統,使其重新成為居民生活的一部分,而不再僅是脫離實際的展演。換言之,在文化觀光和文化復振的雙重脈絡下,多納魯凱人將「黑米祭」形塑成多納聚落的文化表徵之一,並因應訴求對象的不同,而賦予它多重意義。面對教會,「黑米祭」成為無關乎傳統信仰,專為觀光客演出的表演;面對多納魯凱人,「黑米祭」成為強化社區意識和吸引觀光客的「傳統」文化;面對政府,「黑米祭」成為地方文化特色;面對觀光客,「黑米祭」成為展現神秘異族風情的「祭儀」 (同上,頁110)。
茂林鄉下三社群魯凱人合演的「小米祭」,也是在當代觀光情境中所出現的展演形式。但在首次合演之後,各村居民開始思考「小米祭」應繼續「合演」或恢復「分演」的議題。支持分演者認為,合演時各村的角色模糊,分演較能凸顯和延續各村的傳統特色。支持合演者則認為,茂林鄉三個村的合演,能凝聚全鄉魯凱人的認同,而高雄縣茂林鄉、屏東縣霧臺鄉、和臺東縣卑南鄉大南聚落的合演,則更能促進所有魯凱人的認同。因此,究竟社區認同、魯凱族下三社群認同、和整體魯凱族認同,應以何者為重,抑或取決於觀光發展和經濟需求,即成為茂林鄉魯凱人希望透過協商形成共識的一個當代新議題(同上,頁1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