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噶瑪蘭族的記述最早出現在十七世紀的西班牙文獻中,後也出現於荷蘭戶口表(詹素娟,張素玢2001:12)。諸多文獻如《噶瑪蘭廳志》、《噶瑪蘭志略》、《東槎紀略》等提及噶瑪蘭族,包括其傳統村社、生計模式、婚喪祭儀、社會制度、飲食文化等等描述。此外伊能嘉矩的〈宜蘭方面平埔蕃的實地調查〉(1984)以及馬偕的《台灣六記》(Mackay 1960)亦記載了許多當時噶瑪蘭人的風俗習慣。除了噶瑪蘭人的生活樣貌外,地方縣志如《宜蘭縣志》、《花蓮縣志》也記載了清代噶瑪蘭人在漢人入墾之後的歷史遭遇以及迫於生計而遷徙的史事
清代之前噶瑪蘭人的生計自給自足,以農作為主漁獵為輔。漢人入墾後,噶瑪蘭人原有的土地逐漸流失,為保障噶瑪蘭人的土地權益、穩定其維生能力並控制管理漢人的拓墾進度,首任通判楊廷理在溪南行「加留餘埔制」及於溪北行「加留沙埔制」。前者是將村社土地劃分為界內自耕地與餘埔之地,由政府命令漳泉粵三籍頭人當佃首,替不擅處理招佃事務的噶瑪蘭人招募漢佃耕作餘埔土地;後者因漢人墾勢大致已定,故僅畫出保留給噶瑪蘭人的沙埔地,土地為族人所有,但可依照「加留餘埔制」的方式來招佃。
遷徙至奇萊平原北部的噶瑪蘭人(俗稱加禮宛人)與平原南部的撒基拉雅族(阿美族之一支系)關係和諧,曾共同追擊太魯閣族,並於光緒四年(1878)的加禮宛事件中共同抵抗清軍(潘繼道 2001:118)。
民國43年(1954)起省政府所訂的族群分類標準,使得噶瑪蘭人隱入漢族或阿美族。此時期由於原住民認同污名的影響,許多族人選擇被動地被納入平地人的範疇。1980年代開始,原住民運動蓬勃發展。1987年迄今,族人積極以文化展演(傳統祭儀歌舞、香蕉絲手工編織等等)、政治行動(如請願、陳情、抗議,要求將噶瑪蘭族納入原住民族委員會)、文本生產(影像史)來強調該族的存在、爭取大量的媒體曝光,來對抗政府既定僵化的族群政策。2002年,噶瑪蘭族復名推動小組提出1705人簽署的陳情書,要求政府將其納入原住民第十一族。由於噶瑪蘭族人積極地推動復名以及強烈的族群意識認同,政府遂於2002年12月25日名訂其為台灣原住民第十一族。
1987年的豐濱之夜拉開了噶瑪蘭族復名及文化復振運動的序幕;1991年宜蘭縣政府舉辦的「開蘭195」系列返鄉尋根活動以及1996年「刺桐花開了」系列活動,促進了宜蘭花蓮兩地族人的連結,並使花蓮新社族人開始積極恢復豐年祭、年齡制度以及香蕉絲手工織布技藝。1996年國家音樂廳表演。1999年3月13日,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舉辦「來自高山與平地原住民的音樂對話」活動,噶瑪蘭族表演祭儀樂曲,與布農族進行音樂對話(施美惠 1999)。
在文物展示方面,有1992年在宜蘭縣史館的文物展,利澤簡文教基金會建立的「噶瑪蘭文物展覽館」、2004年10月26日至2005年1月19日的順益台灣原住民博物館文物展,及2004年底新社部落的噶瑪蘭族香蕉纖維編織成果展覽等。其中順益博物館的文物展中,族人除了表演kisayiz的傳統祭儀展演、香蕉絲織布之外,也由旅北同鄉會頭目謝宗修以及花蓮噶瑪蘭族發展協會潘朝成提供座談,回顧了噶瑪蘭族正名之路。
1993年起,宜蘭縣政府邀請新社族人偕萬來至宜蘭武岱國小開設一星期一次的母語教學班並支持母語教學課程的編授,1995年8月第一本噶瑪蘭母語教材出爐(劉峻谷 1995)。此外,偕萬來及其女婿楊功明並於花蓮、宜蘭分別成立「噶瑪蘭文化教室」以繼續母語歌謠及噶瑪蘭族歷史文化的傳承。此外,宜蘭縣政府自1990年起舉辦系列相關活動並進行委託計畫及出版事宜,如「宜蘭縣噶瑪蘭人舊社調查研究計畫」、「後山噶瑪蘭人返鄉尋根」活動、「刺桐花開了」系列活動、龍舟賽、「噶瑪蘭人文物調查計畫」、《Ni Zi Da Kavalan阮是噶瑪蘭專輯》的出版等等,皆促成了噶瑪蘭族文化的傳承與再現。其中文史工作者邱水金為一系列活動主力推手。
李潼的「少年噶瑪蘭」文學著作(後由公視與宏廣公司共製動畫電影)以深入淺出的方式介紹噶瑪蘭族的歷史;族內菁英潘朝成,也透過一系列的影像報導,將個人家族史及噶瑪蘭族群史還原,影響了一般大眾對於噶瑪蘭族的認識。中研院的平埔資訊網中也設置了噶瑪蘭主題館,以數位博物館形式呈現噶瑪蘭族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