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台灣各族原住民的文身習俗而言,僅有泰雅族的文面習俗是以臉部為主,賽夏族雖然也有文面,卻難以視為本身的傳統。因此就功能而言,文面可以說是泰雅族族群獨特的識別方式。
泰雅族的文面,除了足以做為泰雅族與其他族群區別的識別外,不同的文面形式也足以做為泰雅族內不同亞族、系統、群乃至於部落之間的識別。藉由文面的形式差異,不同方言群與地域群的人,可以很容易的辨別彼此。
昔日泰雅族分佈的區域,主要是在海拔五百至二千五百公尺的中央山脈及雪山山脈深山,以火耕及狩獵的方式維生。險惡的地理環境和不同部落間的相互馘首是兩大生存考驗,為了保護部落的耕地及獵區,維持部落戰鬥和生產的力量是絕對必須的。在這種情形下,男子成年時的馘首經驗和女子織布、耕種的技術,便成為部落養成力量的重要過程。也只有在男子有強健的體魄與馘首經驗,女子織布、耕種技術成熟、及已有初經的情況下,才能被施以文面。透過文面的施行,部落的生命力得以延續,個人則得以取得婚嫁的資格。
關於泰雅族男子的文面與馘首間的關係,『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中載:「泰雅族男子未馘首者,不得刺文。唯近來亦有非親自獵取敵人首級,但同行出草者,或是以手指觸及敵人屍體者,或揹回別人所獵之首級者,或父兄有獵首之功者,也可以施以刺文。」另外『蕃族調查報告書:紗績族後篇』也載:「紗績族男子的文面,原是成功獵首的表示,但是近年來此一規定漸鬆,只要是參加過出草團體,或是摸過敵人的首級或屍體,便有資格刺文。」到了理蕃事業後期,日人對部落的控制更加嚴密,甚至只要獵過山豬,成功狩獵,也可以刺文。
文面是成年的標誌。但是如果拒絕文面,等於是反抗整個部落的Ga-Ga、Ga-Ya、Wa-Ya,會受到十分嚴重的處罰。
傳統泰雅族人的審美觀念中,有三項關於身體毀飾行為是符合美感的經驗,除了文面之外,分別是拔齒與穿耳。拔齒是泰雅族人在成年之前,將門牙兩側的各一顆或是兩顆牙齒敲擊取下。泰雅族人認為讓舌頭從被敲掉的牙齒縫隙中露出來,很好看而且可愛。穿耳則是指泰雅族人將耳垂割開後,以細竹或獸骨穿過耳洞,並終生均在耳上穿置竹管獸骨作為裝飾。
在泰雅族人的三項身體毀飾行為中,拔齒與穿耳兩項,日本領台後,多數部落在日人進入部落之初便停止施行。唯有文面,一直到領台三十餘年後的昭和時期,西元1939年前後,才在日人的強力禁止下停止。
泰雅族人認為女子不但需要文面,而且文面的顏色必須既黑且亮,甚至泛著油光,才符合美感。常有婦女因為首次文面的顏色不夠深、不夠亮麗,而再度央人在原有的文跡上,再予以刺文,以求符合文面即黑且亮的美感標準。例如苗栗泰安鄉澤敖列系統北勢群的婦人Hagin Hayun,竟然連續三年,花費許多金錢,忍受一再的痛苦,每年重行文面一次,第三次文面後才終於滿意自己的黑亮紋跡。
頤紋是男子成年的象徵,傳統上男子只有在完成馘首後,才可以接受刺頤,以表彰自己的精神與體魄均已成熟,已經成人足堪成家之責。也只有具有頤紋的成年男子,才能娶婦。
泰雅族的文面習俗中,除了一般的文面形式外,對於特別英勇、馘首眾多的男子及織布技術特佳的女子,可以在手背、胸部、小腿等,刺上特別的形式。何廷瑞曾指出,必須獵首多次,才有資格刺胸紋和刺手紋。佐山融吉也曾指出,澤敖列Tubus社,准獵頭二十個以上者在胸部左右乳下刺橫條紋,每增加十個首級則增加一條橫紋。宮本延人也曾著記載,Tubus社三道橫紋的胸黥線稱為Pintagaboan,准獵頭三個以上者施術;該花紋再加三道縱紋者稱Patihoan,准獵頭十個者施術;又再加一道鋸齒紋者,准獵頭十個以上者施術。佐山融吉與宮本延人兩者的調查,都反應泰雅族人藉由特殊的文身,表彰男子的英勇事跡。
對女子而言,泰雅族女性如果織布技術卓越,或是發明新的織布花紋,也可以刺胸、刺手或是刺足,部分在腿上刺文是個人的識別或喜好,不需要特別的資格。
何廷瑞曾於西元1950年訪問過花蓮立霧溪上游賽德克亞族陶塞社(Tausai)的頭目Suyan Nomin,據Suyan Nomin表示,泰雅族人死後,祖靈會在通往靈界的獨木橋邊守候著,死靈如果曾經通過成年的考驗,有成年的標誌,則會被順利的接送到橋的彼岸。不然只得繞道,經過千辛萬苦長途跋涉才能到達靈界。而文面、耳飾以及獵殺敵人後手上的血跡都是代表成年的標誌,所以家中若有男性青年人未及參與獵首便過世,死者父母會把死者的手染紅,企圖瞞過守橋頭的祖靈。而死者若是一位善於織布的女性,則在其手上附著染布的紅色染料,以讓祖靈確定死者有成年的資格。